有關貴會所詢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確診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(COVID-19),學校協助排代之代課鐘點,費核支疑義
內文: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
主旨:有關貴會所詢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確診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(COVID-19),學校協助排代之代課鐘點費核支疑義,復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1.復貴會111年11月3日全教產字第
1110000831號函。
2.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
肺炎防疫管理指引(111年10月7日修正)(111
年10月13日適用),確診個案,請公假」,教師遺
留課務由學校助排代。
3.校園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(COVID-
19)疫情調整防疫措施(高級中等以下學校)
(111年10月13日更新):確診教師一律請「公
假」,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。
4.教職員工如為確診個案,因應方式為請公假,教師
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,並核支代課鐘點費。
(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