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本會建請蔣市長立即宣布給予本市代理教師全年聘期,享有「同工同酬」待遇,並從本學期開始,請 查照辦理惠復。
說明:
一、 依媒體報導近日新北市、桃園市、臺中市、臺南市及高雄市相繼宣布實施市立高中、國中、國小及公立幼兒園「代理教師全年聘期」,給予代理教師完整權益,保障與正式教師工作內容相同的代理教師,獲得「同工同酬」的待遇。因此,本會建請蔣市長立即宣布給予本市代理教師全年聘期,並從本學期開始。
二、 1966年10月5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國際勞工組織共同通過《教師地位建議書》建議正式教師與代理教師,獲得「同工同酬」的待遇等相關權益。惟我國至今(2023年)仍以預算不足…等理由,給予代理教師差別待遇。
三、 建議本市提請中央修訂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時,除給予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外,也應給予代理教師考核獎金、免費健檢、及病假、喪假等同於正式教師之其他勞動條件權益,以平等勞動條件留住優秀代理師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