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考核、專審會草案重罰輕獎
優秀人才正遠離高風險教師志業
發稿日期:113年11月8日
發稿單位:臺北教育工會
新聞聯絡:李惠蘭理事長 0939259873
臺北教育工會懇請教育部務必審慎修訂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草案」、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」,方能合宜鼓勵績優教師、有效處理教師問題,形塑友善和諧的職場環境,網羅更多優質人才進入教職。
教育部於今日(8日)召開第五次諮詢會議,研修教師考核辦法及教師專業審查會修正草案。依據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草案第四條第一款,基層教師必須於同一學年度同時符合考核辦法所列八項「全部條件」始得晉級、領取考績獎金,而教師若僅有一項行為誤觸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三款所列,即留支原薪,獎懲比例原則不一,基準失當,除了打擊基層教師士氣外,不禁令人質疑教育部是否藉此變相減少教師考績獎金?
此外,教師恐被處以記大過、記過、申誡條款也增列達三十一款目樣態,令基層教師受種種法規束縛,如履薄冰,部分條款甚至刪除「經勸導仍未改善」,使得教師深恐自己稍不注意即遭懲處,感嘆職場風險指數升高。
將教師當嫌疑犯的各種教育法案、不友善的教學環境、行政工作繁重、錯誤的退休年金與課綱改革、職場霸凌、輔導管教學生動輒得咎、漠視教師專業……等,讓教師壓力倍增。現今學生問題只追究教師責任卻避談家長相對應負教養責任與罰則,不利於親師合作教養學生。
臺北教育工會指出此次教育部兩項草案其研修方向,將使基層教師面臨懲罰趨嚴、獎勵趨少的教育環境。教育部以防弊方式管理1%的問題教師,卻也阻礙99%優質教師對職場的認同與支持。教育部漠視基層教師的聲音,令多數教師在日趨嚴峻的職場環境更為心灰意冷,受害者不僅是教師,同時包含了學生、家長和教育未來。臺北教育工會再次呼籲教育部應傾聽教師意見,營造更為友善的教育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