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也會被霸凌? 正視教師弱勢的職場困境
發稿日期:113年12月8日
發稿單位:臺北教育工會
新聞聯絡:李惠蘭理事長 0939259873
近日臺中某國小警方介入師生衝突事件,在議員質詢與市長指責該教師為「不適任教師」後引發教育界譁然。臺北教育工會呼籲:學生行為問題日益多樣化,教師輔導管教學生的資源與支援皆不足因應,主管機關應藉此建立起教育、輔導、法律的合作機制,避免讓教師在學生權益高漲、教師管教限縮、社會輿論民粹化的環境中淪於孤立無援的難題。當教師管教作為出於教育目的、專業、合乎法律,主管機關應予以支持且捍衛教師權益,並對校園濫訴問題提出因應方法,成為教師堅定後盾,方能提供教師安心教學、勇於管教的職場環境。
這起事件凸顯教師當前動輒得咎的工作困境,尤其當家長甚至是政治、媒體、社會輿論介入師生衝突之際,以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、高道德標準審視教師,使得引發衝突的問題癥結頓時失焦。當事學生是否能從事件中反省自己的錯誤?未能被公平對待的教師求助無門,就是被霸凌!
該名教師受學生言語、暴力攻擊而訴諸法律,是為了借助外力讓學生意識自己行為的嚴重性,教師不應為選擇報警而承擔批評。然而在法庭雙方和解、結案後,教師仍持續被家長投訴至教育局、地檢署,歷經校事會議調查、媒體公審、議員質疑,其基本人權受盡踐踏!這一連串風波反映了教育部屢次修法保障學權,卻讓部分家長將小事放大或偏頗事實,利用各種管道檢舉教師,甚至在社交群組、網路媒體公審教師,讓教師不得不承受眾人異樣眼光和批評,抑或是被迫深陷至少長達二三個月的調查期,終日惶惶不安,擔心恐懼工作權可能受影響。近年校園濫訴誣控案件頻傳,現行體制無法保護教師權益,使教師長期承受不平等對待卻束手無策,教育部應提出因應方法,制定相關規範,讓濫用申訴管道的家長必須承擔責任,以維護教師尊嚴與工作權,也讓學校行政不再疲於奔命、教育資源得以妥善利用,確保學生權益不受影響。
輿論普遍認為教師必須對學生無條件包容和原諒;家長動輒以投訴濫告使親師生問題更顯複雜;政治力或媒體過度介入,渲染校園事件,無非讓身陷困境的教師不僅缺乏專業支援,更顯求助無門,只得噤若寒蟬。在民法即將刪除家長懲戒權、教師管教權限縮之際,臺北教育工會呼籲:教育部應落實〈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〉中家長的管教責任、引進外部資源的方式,做為正向管教的配套措施,以強化基層教師的管教權。健康的教育環境需要家長配合與承擔責任,更需要社會各界對教育專業的尊重,教師、家長、社會合作無間,才能讓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長茁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