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對公教應負的「雇主」責任
發稿日期:114年1月9日
發稿單位:臺北教育工會
新聞聯絡:李惠蘭理事長 0939259873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接連召開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相關法案」公聽會,聽取各方意見。臺北教育工會表示:退撫基金由公教人員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,政府漠視雇主本身應肩負起法定足額撥補、提高基金績效、共同提撥的責任,僅要求公教人員多繳、少領、延後退以撙節基金,無異是推卸雇主責任且讓員工承擔,有失公允。
執政者為達「名為年改,實為鬥爭」之目的,放任側翼團體汙衊退休公教為拖垮國家財政的元兇,並挑起職業別及世代的對立,造成勞工的相對剝奪感,在職公教人員也瑟瑟發抖,擔心自己將來退休後也會成為側翼口中的米蟲。
良禽擇木而棲,賢臣擇主而事。公教人員需要通過國家考試才能入行,是門
檻較高的職業,放棄業界的高薪而選擇公教,無非是為國服務的光榮感,以及相對穩定的退休生活。而當公教年改之後,這兩大條件皆不存在後,公教考試的報考人數呈現雪崩式下滑、離職人數更是節節攀升,從媒體報導的統計數字上清楚呈現。不當年改的後遺症一一浮現,優秀的人才不再願意為國效力,是國家的悲哀。
有為的政府應致力提高勞工薪資與退休條件,而不是製造相對剝奪感。勞工與公教人員同為勞動者,應該團結一致向雇主和國家爭取更好的薪資待遇及退休條件。政府壓低了公教年金,卻並沒有改善勞動條件,對勞工來說沒有實質助益。有能力的政府應該做的是解決問題,提高勞工待遇、增進福利、改善職場及退休條件,達到人民均富的大同社會。
年金改革應理性討論,讓真實的數字說實話避免遮蓋部分事實真相而誤導人民。臺北教育工會呼籲雇主(政府)應依法足額撥補公教退撫基金,擔負起雇主的責任,並提升四大基金的績效,莫再製造社會對立動輒以破產恐嚇人民。